台北市建築物林立,但在土地有限的現實面上,防火巷弄、室內樓梯間及共同走廊常會擺放雜物,常見的像是鞋櫃、鞋子等等自家物品,但家門口及樓梯間放置物品,不僅會影響鄰里的整潔與美觀,更可能成為火災或其他緊急狀況時的阻礙。特別是老舊建築的樓梯間,常常堆積大量雜物,如不及時清理,極易成為火災的助燃物,危及居民生命。台北市建管處表示,依照法規是不能擺放、妨礙出入的,最重可開罰20萬,若因此造成事故,還會涉及刑責。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北市建管處表示,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明文規定,住戶不得在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私設路障妨礙出入。

如有違反經勸阻不改善,將受到4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可連續處罰。此外,若發生他人受傷事故,則涉及過失傷害罪的法律責任,更有可能因涉及公共危險相關責任而被追究刑責。

▲李靚蕾昨晚發出長文,指控王力宏帶3名成年男子要「探望小孩」,監視器畫面曝光引發熱烈討論,網全歪樓討論梯廳能否擺鞋櫃。(圖/翻攝自李靚蕾微博)
▲當年李靚蕾發出監視器畫面,指控王力宏帶3名成年男子要「探望小孩」,但眾人都歪樓討論梯廳能否擺鞋櫃。(圖/翻攝自李靚蕾微博)
另外,大樓的安全梯常閉式防火門應隨時保關閉,才能在一定時間內具有阻止火勢蔓延和煙氣擴散的作用,避免造成防火區劃破壞形成煙囪效應,提供人員及時疏散。

台北市建管處表示,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常時關閉式防火門」應裝設經開啟後可自行關閉之裝置,具有常時關閉功能。另門扇或門樘上應標示常時關閉式防火門等提醒文字,使用者於開啟後均應隨手關閉。未將「常時關閉式防火門」維持常時關閉違規事實者,可依建築法規定裁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為了確保社區居民的生命安全,社區管理委員會和住戶應主動檢查樓梯間和共同走廊等區域,確認是否有雜物阻礙通道。如果發現任何障礙物,應立即清除,以確保公共空間通行順暢,提高社區居住品質,共同打造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