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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元之表示,在112年標案中,「打黃牛辦公室」共9人,但除每人薪資之外,連業務範圍內的工作,如法律諮詢、整理客訴報表、電腦處理費,都要另外再給錢;而電腦使用時間費、行政管理費,甚至磁片都要錢,非常不合理。他說,這就像立委聘了助理,給了月薪,但寫質詢稿、準備簡報還需要論件計酬。
葉元之也當面問李遠,打黃牛錢這樣隨便給,乍看之下,「你覺得合理嗎」?李遠雖表示,請來的人有法律與資訊等專業背景。但葉元之說,得標的「長慧律師事務所」所長袁秀慧律師簡介稱是謝長廷子弟兵,主要執行者蘇孔志曾任民進黨政策會副執行長,背景「都綠油油」。葉元之也指出,113年得標廠商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的合夥人賴芳玉律師,亦是不少民進黨立委的好朋友。
但李遠回應,袁秀慧是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法務局局長。葉元之則說,「可能現在跟柯不好,但跟謝長廷很好。」
葉元之也提到,113年除了「打黃牛辦公室」的1500萬元標案外,還有另一個130萬元標案,是「黃牛專案防制人力勞務採購」」,這等於已經成立了國家隊,又加一個專案。
此外,113年得標廠商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在111年與112年也標到了文化部委託定期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案,112年標案金額為148萬,形同文化部等於有了統整的法律諮詢案,但又在「打黃牛」等特定項目另外開標案,委託其他律師來諮詢,讓人覺得「文化部真的錢很多」,
他呼籲文化部如果真的錢很多,不如把部份經費投入亟需的文化資產保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