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身心健康從小做起,教育部給予學生身心調適假,將從8月1日開始實施,每學期共有3天假期可以請。教育部表示,希望能有助於學生調整心情,平衡身心狀況,平衡短期心理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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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學生身心,教育部從111年7月起研議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國教署在111年12月至112年4月邀請專家學者、教師與家長團體代表、兒少與學校代表等,針對可行方式及相關配套措施召開8次諮詢會議,並在112年5月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彙整專家實務意見期以凝聚共識,為了解推動身心調適假可能狀況,教育部112學年度下學期在42所高中試辦身心調適假。

教育部1日預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在第24條中增訂「身心調適假」請假別,讓身心調適成為請假事由。

教育部說明,每次請假應以半天或1天為單位,無法請一節課或兩節課,1學期以3天為限,並應出具家長或實際照顧者同意證明,定期學業成績評量及學期補考期間,不適用身心調適假,且請身心調適假的學生不能領全勤獎,將從8月1日起的新學期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