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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審理,認為王男留言提及「爛掉」、「戴綠帽」等字眼,具有輕蔑、鄙視之意涵,貶損鄭女的社會評價,且留言也無關公共利益,留言也被眾多網友看到,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法官認為,王男濫用言論自由權,損害鄭女的人格權、名譽權,審酌他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但未與鄭女達成和解,判處罰金新台幣5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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