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愛情侶淡水捷運站「激戰」!過程全都錄被PO網 遭檢依法起訴

▲去年10月間某日凌晨,新北市一對情侶於淡水捷運站「激戰」,遭目擊者拍下PO網,被檢方依公然猥褻罪起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
▲去年10月間某日凌晨,新北市一對情侶於淡水捷運站「激戰」,遭目擊者拍下PO網,被檢方依公然猥褻罪起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去年10月間某日凌晨,新北市一對情侶於淡水捷運站「激戰」,遭目擊者拍下PO網,引發輿論爭議,警方獲報後循線找到這對情侶,2人均坦承不諱,被檢方依公然猥褻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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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52歲的蔡姓女子、34歲曾姓男友,於去年10月間,在淡水捷運站穿堂「脫依激戰」,結束之後騎車離開,但過程被目擊民眾PO網。警方進行網路巡邏時,發現網傳的側錄影片,隨即調閱監視器展開追查,並循線約談2人到案。

蔡女與曾男供稱,捷運站離住家僅15分鐘車程,當天剛約會完「忍不住想找刺激一下」。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公然猥褻罪將2人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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