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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男供稱,因想要引起注意,才開車衝撞總統府,希望時任總統蔡英文替女性發聲。廖男一審被依《社維法》「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殺傷力之器械」裁罰5000元,他不服提出抗告,聲稱西瓜刀是切水果用,槍則是玩具槍。法官認為,廖男2次衝撞總統府,主觀上有公共場所施強暴脅迫以危害公共秩序意圖,雖有訴求,但無攜槍帶刀之必要,因此駁回抗告。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