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今(28)日於委員會上通過,大買家於蝦皮網站銷售的「威剛節能標章16WLED球燈泡」商品,廣告刊載的「節能標章」,過期失效,故與事實不符,足以影響交易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大買家於去年9月至今年1月在上述廣告刊載「節能標章」,予人印象為該商品獲有節能標章認證,較其他未獲節能標章的同類燈泡,具有較少能源消耗的效用,以此達到招徠效果,吸引消費者選購。
然而,據經濟部能源署意見,該商品的節能標章證書期限為2022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且不得辦理展期,但大買家公司在該證書失效後,仍於廣告宣稱「節能標章」,已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公平會呼籲,商品節能標章具有使用期限,消費者於購買燈具商品前,可先至節能標章全球資訊網查詢,以保障自身權益;業者登載廣告時,應注意所銷售商品的節能標章認證期限,確保廣告內容與宣稱相符,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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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據經濟部能源署意見,該商品的節能標章證書期限為2022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且不得辦理展期,但大買家公司在該證書失效後,仍於廣告宣稱「節能標章」,已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
公平會呼籲,商品節能標章具有使用期限,消費者於購買燈具商品前,可先至節能標章全球資訊網查詢,以保障自身權益;業者登載廣告時,應注意所銷售商品的節能標章認證期限,確保廣告內容與宣稱相符,以免觸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