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國神醫」林聖章遭控涉詐健保!二審結果大逆轉、獲判無罪

▲「護國神醫」林聖章經營的診所,傳出涉嫌詐領健保費,今(28)日上午,二審結果出爐,逆轉獲判無罪。 (示意圖/翻攝pixabay)
▲「護國神醫」林聖章經營的診所,傳出涉嫌詐領健保費,今(28)日上午,二審結果出爐,逆轉獲判無罪。 (示意圖/翻攝pixabay)

實習記者張保羅/綜合報導

過去曾擔任台灣奧亞運國家隊醫師的林聖章,被媒體譽為「護國神醫」,但他所經營的「幸福診所」,卻傳出涉嫌讓陳姓護理師詐領健保費,法院一審依違反醫師法,判林聖章10月、護理師陳女7月有期徒刑,2人提出上訴。二審結果大逆轉,法官依罪證不足,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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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林聖章是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過去曾醫治過戴資穎、郭婞淳等運動健將,同時也是「幸福診所」醫師及負責人。門診業務除看診外,另開設自費減重課程,由診所護理師陳女擔任減重小隊長,為患者諮詢營養問題、身體狀況。

據檢方調查,2014年至2016年間,林疑指示護理師陳女為患者看診,再由陳女在電子病歷上記載就醫日期、疾病名稱及開立藥物品名等資料,並虛偽記載經合格醫師資格者看診結果,涉嫌詐領健保費共2萬8409元。

審理期間,法院傳喚的7位患者,均稱陳女曾在診間詢問他們身體有何不適,聽取症狀後隨即開立藥物,等同於醫療行為。林、陳女對此則否認,稱陳女僅負責減重諮詢、提供營養品,從未看診開藥,此外,陳女表示自己在診所時,都是身著護理師的粉色制服,並未穿過醫師白袍。

一審法官認為,陳女假冒醫師看診,詐得醫療費用2萬8409元,依違反醫師法,判林10月、陳女7月有期徒刑。兩人再提上訴,二審審理期間,法官發現一審傳喚的「看診病患」,實為診所另開辦的自費減重課程學員,其證詞難以認定作為犯罪事實依據。今(28)日上午,合議庭以檢方舉證不足,改判2人無罪,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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