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兼顧「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精進方案」協助已成年,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自有住宅的年輕人,購置自用宅及確保政府資源使用公平性,財政部研擬修訂「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新增新青安貸款借款人「限貸一次」之規定,業經本(27)日行政院第3910次會議通過,並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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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指出,近期外界高度關注新青安貸款有投機客、人頭戶及貸後轉租等未符購屋自住使用等疑義,財政部已督導公股銀行參照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規範,全面檢視相關貸款管理機制,並應澈底落實徵授信審核、強化貸後管理及稽查,例如,有無第三人以同一帳戶轉入多戶房貸扣繳帳戶繳納本息、貸後回查實價登入資料是否有與成交價不符、檢視建物謄本是否有所有權不得移轉的預告登記等,並積極進行新青安貸款案件與政府資料勾稽作業,倘確有未符規定,依安心成家之政策目的,審酌個案情形處理,以落實政府照顧無自有住宅者安心成家的政策目的。

▲新青安貸款新增不得再次申貸規定,財政部督導公股銀行持續精進貸款管理機制。(圖/財政部)
▲新青安貸款新增不得再次申貸規定,財政部督導公股銀行持續精進貸款管理機制。(圖/財政部)
另為避免借款人買賣不動產的投機行為及考量政府財政資源有限,乃修正青安貸款原則,新增「112年8月1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本優惠貸款者,自113年6月27日起,不得再次申貸本優惠貸款」之規定,另各行庫對於新貸戶亦將徵提自住切結書,明訂若違反規定,將終止利息補貼,返還自違規事實發生日已撥補之補貼利息,並重新核定貸款條件等優化措施,以兼顧政府資源使用公平性及民眾需求衡平性。

財政部表示,新青安貸款實施迄113年5月底,累計核貸5萬7,980戶,核貸金額4,281億餘元。就新青安貸款成效進一步分析,以借戶年齡觀之,未滿40歲貸款戶數占總戶數比率約72.99%,顯示青安貸款雖未限制申貸年齡上限,惟貸款戶仍以青壯年族群為主,有效協助青壯年族群購屋安居;以房價言,房屋買賣總價新臺幣1,500萬元(含)以下之貸款戶數占整體核貸戶數比率為78.20%,所購房屋以低總價為主,借款人應有衡酌其財務還款能力,購買與其財力合宜之房屋;至核貸年限一節,以31年至40年此區間貸款戶數占比50.01%為最高,顯示新青安貸款延長貸款年限,有效減輕民眾每月償還貸款及初期還本資金壓力,寬裕購屋財務規劃彈性,切合民眾實際需要。

財政部說明,青安貸款協助無自有住宅的家庭購屋,為立意良善之政策,未來將秉持安心成家政策目的持續推動,確保不影響購屋自住未轉租的借款人權益。另搭配相關貸款管理機制同步修正青安貸款原則等配套措施,賡續督導公股銀行積極落實執行,俾利確實符合推動安心成家政策的良善初衷,並透過政府相關部會通力合作,有效促進整體房市健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