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3日,43歲的楊景隆駕駛BMW轎車跑到桃園景福派出所公然開槍14發,後續與警方在街頭交火,過程中導致一名蔡姓員警中槍負傷,不過蔡員仍忍痛還擊,最終將楊景隆拘捕歸案,警方合計開59槍,楊景隆開40槍。桃園地檢署今(27)日偵查終結,楊景隆涉犯刑法之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在公共場所開槍射擊等罪嫌提起公訴,考量對方犯後態度不佳及危害社會治安甚鉅,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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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案發經過,3月23日深夜10點51分,楊景隆駕駛BMW自車內持蠍式衝鋒槍朝景福所開槍掃射擊發14發,警方調閱監視器線上攔截圍捕,11點6分在桃園區永安路及力行路口發現楊景隆駕駛的車輛,員警蔡淳宇不顧危險上前喝令下車,遭楊景隆從車內開槍擊中左肩,在地上翻滾多圈,不過蔡淳宇仍朝惡匪開槍還擊,楊男趁隙逃脫。

最終桃園警察分局動員線上所有警力全力圍捕,楊景隆最後棄槍就範,員警當場扣得彈殼31個、子彈38個、彈頭14個、防彈衣1件、仿金牛座手槍2把、蠍式衝鋒槍1把等證物,從事發到逮人,警方合計開59槍,楊景隆開40槍。

▲ 蔡淳宇左肩中彈所幸無大礙,張善政前往醫院探望。(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 蔡淳宇左肩中彈所幸無大礙,桃園市長張善政前往醫院探望。(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據了解,楊景隆是桃園「大樹林幫」成員,有多項槍砲和強制罪前科,他不滿持有黑槍屢遭警方查獲,去年5月又因持槍遭桃園市刑大逮捕,3月23日在臉書PO文宣稱「警方吃案」後跑到景福所開槍,與警方爆發街頭槍戰,後續楊景隆遭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及槍砲等罪嫌移送,桃檢複訊後聲押,桃園地院認為楊男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今天地檢署偵結,楊景隆涉犯刑法之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在公共場所開槍射擊等罪嫌提起公訴,考量對方犯後態度不佳及危害社會治安甚鉅,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