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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鎖定林男身分,約談到案說明,林男供稱因遭咬2次,才會憤而痛手毆打浪浪。林男被動保處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開罰1萬5000元,被救治的浪浪接受治療後,動物醫院表示,所幸未傷到骨頭,目前精神食慾良好,但後肢仍稍顯無力,且狗齡較大,幸好有愛心人士願意收養,給浪浪一個溫暖的家。
對此,新北市動保處呼籲,不得隨意攻擊流浪動物,如果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