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黑暗榮耀》?女不滿國中遭霸凌暴打老同學 法院判決出爐

▲台版《黑暗榮耀》?南投縣李姓女子,在國中時期曾遭霸凌欺侮,去年10月間,她前往草屯鎮許姓男子經營的水產行,揮拳痛打對方的頭部。(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版《黑暗榮耀》?南投縣李姓女子,在國中時期曾遭霸凌欺侮,去年10月間,她前往草屯鎮許姓男子經營的水產行,揮拳痛打對方的頭部。(示意圖/翻攝Pixabay)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台版《黑暗榮耀》?南投縣一名李姓女子,在國中時期曾遭霸凌欺侮,去年10月間,她前往草屯鎮許姓男子經營的水產行,拿出國中照片質問對方「你國中時欺負我」,並揮拳痛打對方的頭部,還嗆聲「讓你生意做不下去」。許男不滿一狀告上法院,案經南投地院審理,李女被依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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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指出,2023年10月間,李女前往許男經營的水產行,拿出國中照片質問對方「你國中時欺負我」,但許男對此否認,並稱「我不認識你」,李女情緒爆走,竟揮拳痛打許男頭部,並嗆「讓你的生意做不下去」。

許男被毆打之後,因頭部挫傷且有耳鳴及嘔吐等症狀,隨即前往醫院就醫驗傷,並提供店內的監視器影片及截圖,向警方報案,提告李女「傷害罪」及「恐嚇罪」。李女到案後坦承犯行,供稱因國中時常遭許男欺侮霸凌,才會前去報復,且對於犯行並未後悔,也不願和解。但許男駁斥,表示並未霸凌李女,認為是李女認錯人。

案經南投地院審理,認為李女有傷害等前科,且不以平和理性的方式排解糾紛,犯後也後不願和解賠償,因此判處李女拘役50日,若易科罰金折合5萬元。另,恐嚇罪方面,檢方認定無證據可佐證李女恐嚇,因此偵訊後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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