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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警方查出,洪嫌犯案前一周先在高雄一間五金行購買凶器,5月19日就從台南搭乘高鐵北上台中,同晚入住一間摩鐵,一待就是兩個晚上,直到同月21日上午退房,並搭乘計程車前往捷運水安中站,行兇前還曾吞下8顆鎮定藥物平穩情緒。
經查,洪姓男子因家庭、求學等因素,對社會產生不滿,從今年4月間就預謀藉由殺人「讓全國民眾看到自己」,原本洪男預定在5月20日北上台中捷運站持刀殺人,不過其考量隔天為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發生10周年,因此選定21日動手。
檢方表示,複訊時洪男就檢察官問題一問一答,並沒有答非所問,顯然精神狀態無異常,檢方認為其作案當下、犯後態樣等,都是心智正常之人,綜合考量認定他心智正常,台中地檢署今天偵結,檢方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將洪嫌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稍早洪男在庭上突然嗆聲說到「如果有機會出獄,將再繼續殺人」,對此,法官認為洪男涉犯殺人未遂等重罪,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考量其所為犯罪情節重大,對於社會危害甚鉅,故應予依法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