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通緝犯認錯人!三重警毆傷民眾還提告 法院一審判決出爐

▲警方誤把路人黃男當成目標,雙方進而發生扭打拉扯,導致黃男全身傷痕累累。(圖/翻攝畫面)
▲警方誤把路人黃男當成目標,雙方進而發生扭打拉扯,導致黃男全身傷痕累累。(圖/翻攝畫面)

記者陳苾暐/綜合報導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江姓與翁姓警員前年9月間,穿著便衣在三重區後竹圍街175巷查緝通緝犯,但卻誤把路人黃男當成目標,雙方進而發生扭打拉扯,過程中,黃男慘遭當街壓制拖行,渾身傷痕累累,直到最後警方才發現抓錯人;事後雙方互相提告,案經審理,黃男今(25)日獲判無罪,至於翁姓警員則依傷害罪判5月、強制罪判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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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當時2名刑警穿著便衣,埋伏1位有槍砲前科的毒品、竊盜通緝犯,恰好黃男行經附近,員警遂上前盤查,但黃男認為自己沒做虧心事,沒必要說出自己身分,導致雙方發生拉扯衝突,黃男不敵2人,慘遭當街壓制、噴撒辣椒水,全身傷痕累累,直到2警回到所內清查才發現,原來是烏龍一場,趕緊讓黃男離開就醫。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男子,遭警方誤認是通緝犯當街被重毆。(圖/翻攝爆料公社公開版)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男子,遭警方誤認是通緝犯當街被重毆。(圖/翻攝爆料公社公開版)
事後2名警員對黃男提告傷害、妨害公務,而黃男也對警員提出告訴;新北地檢署去年9月偵查終結,認定翁姓警員涉犯傷害、公然侮辱、強制罪依法起訴,至於黃男也同樣依傷害罪起訴,今天下午地院判決出爐,翁姓警員涉犯傷害罪遭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強制罪處拘役10日,至於黃男則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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