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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其他2起案件,呂謦煒表示,公益青年電動機車補助案,只要是新台幣4萬元以下的主要廠牌電動機車,都能參與合作計劃,市府開放各家業者爭取合作機會,並未特定單一廠商,且經外部專業委員會議審查,絕無圖利廠商問題。
呂謦煒指出,關於飛灰招標案,市府政風處處長李國正曾在議會接受議員洪森永質詢時公開完整說明,不續約原因包括原廠商永盛公司提出的續約條件,除要求市府用接近市價處理飛灰與底渣的同時,仍享有市府因BOO合作案所給予永盛公司相關稅收減免的優惠,違背促參法精神且對基隆市民不利,此外永盛BOO案並沒有依約成立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辦理營運績效評估,再加上促參法並無「展延」相關規定,故市府無法和永盛續約,主要是政風與法制面的問題,市府轉而依採購法進行公開招標,並無圖利疑慮。
呂謦煒強調,這三案皆還在程序進行中,市府團隊一向依法行政,盼檢方公正調查,也希望在案件未確定前,外界勿捕風捉影、以訛傳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