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要告訴媽媽」引怒火!父當街推踹拖男童 警真的找到媽媽了

▲一名父親被兒子惹怒,不僅把他拉下機車,還用腳踹不讓他上車。(圖/翻攝網路,2024.06.25)
▲一名父親被兒子惹怒,不僅把他拉下機車,還用腳踹不讓他上車。(圖/翻攝網路,2024.06.25)

記者顏幸如/台中報導

近日網路流傳一段父親當街「管教」兒子的影片,父親接送讀國小的兒子時,親子發生爭執,男童一句「回家要告訴媽媽」引爆父親怒火,無視兒子哭喊將他從後座拉下,還用手推、出腳踹,甚至催油門駛離。看不下去的路人上前勸說,才讓兒子回家。警方表示已釐清當事人身分,母親暫不提告,後續將通報社會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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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47秒影片中,一名父親在台中市南區忠明路的馬路邊,與坐機車後座的男童發生爭吵,男童嗆聲「回家要告訴媽媽」,爸爸也怒回「你不要回家」,便將男童扯下車,男童急得拉住機車後把手,火大的爸爸不斷推開,甚至出腳踹男童兩下,還騎著摩托車走人;男童追了一小段路,爸爸才讓他上車,機車腳踏墊前的小女兒,全程嚇到不敢亂動。

途中有路人上前與父親爭執,男童爸爸反控自己遭孩子家暴,有網友放上另一角度影片,指「下雨那個弟弟跑一跑滑倒,不知道弟弟說了什麼,爸爸開罵,說沒碰到他怎麼可能害他滑倒,氣到不讓他上車……」。

影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馬路非常危險,踹小朋友是怎樣」、「爸爸太過份了,再怎麼樣都不能踹小孩」、「有情緒不穩定的家長真倒霉」、「爸爸應該是想嚇嚇小孩,用的方式不對」。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並未接獲報案,但已確認當事人身分。警方透露,經查係父親疑情緒不穩以致不當管教,已告知孩童母親相關權利,母親表示暫不提出告訴及申請保護令,將依職權通報社會局續處。

社會局表示,大人此舉可能造成孩子受傷,更會造成身心恐懼。家長應善盡保護孩子之責,勿因一時情緒做出後悔的事。家防中心將派員確認事件經過及孩子受照顧情形,評估是否違反《兒少權法》,違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姓名;或依同法第102條規定,要求家長配合親職教育課程。

社會局也呼籲,看到小孩受到傷害或不當對待,民眾可即時關心協助,並且立刻通報110或113,讓警方和社工即時掌握相關事證,有效遏止不當行為。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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