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東華大學法律系副教師張鑫隆指出,大漢技術學院的停辦計畫對於全體教職員以及學生都有重大的影響,校方本有義務與師生進行協商,何況工會4月就已提出團體協約協商的要求,卻被校方一再拖延,未於60日內提出對應方案並且進行協商,違反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1項規定的誠信協商、不得拒絕的義務。
張鑫隆表示,大漢技術學院片面解除學務長職務的行為,違反工會法35條第1項第一款「對於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以及第5款「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
高教工會代表以及大漢教師代表,今日進入勞動部遞交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3項訴求包括遭到片面終止校內職務的工會幹部,予以復職,其次校方停止停辦程序,再者校方應與工會實際協商。
王厚偉表示,將會建立勞動部、教育部以及高教工會的3方溝通平台積極協調事宜。另外有關大漢技術學院涉有違法解除工會幹部職務、剝奪校務會議委員資格,以及違反誠信協商義務等不當勞動行為,勞動部指出,將於收受裁決申請案後由裁決委員會審理。
勞動部表示,若經裁決委員會審理認定雇主違反工會法或團體協約,也都將依相關規定裁處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