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線嚴重超標!台北、苗栗以南達「危險級」 出門15分鐘就曬傷

記者張志浩/綜合報導

▲全台的「紫外線指數」在中午前後幾乎都會來到「危險級」,只需15分鐘就足以讓人曬傷 。(圖/資料照片)
▲全台的「紫外線指數」在中午前後幾乎都會來到「危險級」,只需15分鐘就足以讓人曬傷 。(圖/資料照片)
天氣熱爆!今(23)日太平洋高壓又稍微增強,全台各地天氣晴朗炎熱,不少民眾都撐起陽傘,甚至帶著隨行風扇走在街上,據中央氣象署數據,昨(22)日全台的「紫外線指數」在中午前後幾乎都來到「危險級」,只需15分鐘就足以讓人曬傷,體感相當悶熱,除了做好防曬外,氣象署也提醒民眾應避免在上午10時至下午2時的時段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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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學大氣科學博士林得恩表示,今天受太平洋高壓影響,台灣各地高溫炙熱,不但熱得早、也熱得久,大台北及苗栗以南地區均為橙色高溫燈號警戒;近中午時刻,紫外線偏強,可能來到過量甚至危險等級。真的需要外出活動的話,除做好防曬補水的基本防護外,上午10時至下午15時,也最好盡量避免外出。

▲大台北及苗栗以南地區均為橙色高溫燈號警戒,近中午時刻,紫外線偏強,可能來到過量甚至危險等級。(圖/中央氣象署提供)
▲大台北及苗栗以南地區均為橙色高溫燈號警戒,近中午時刻,紫外線偏強,可能來到過量甚至危險等級。(圖/中央氣象署提供)
林得恩說明,由於隨著海拔高度增加,環境大氣會變得較為稀薄,對紫外線的吸收也會隨之減少,據統計,海拔高度每上升1000公尺,紫外線強度會增加12%。另外,人體吸收到的紫外線也和地表的反照率有關。如果身處海灘,要注意「海沙會反射部分紫外線」、「就算在水面下50公分,紫外線強度仍然是水面強度的40%」。簡單來說,「上山跟下海,在此時此刻,都不是好的安排。」

氣象署也補充,紫外線易對皮膚、眼睛造成傷害,在高量級紫外線下曝曬,可在30分鐘內導致傷害;以全台近期狀況,中午都會有「過量級」的紫外線,足以在20分鐘內導致曬傷,而「危險級」的紫外線,則可以在15分鐘內導致曬傷,建議採用適當物理性防護措施,如衣服、帽子、遮陽傘及太陽眼鏡等,並避開上午10時至下午2時在烈日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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