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今(21)日動作頻頻,除了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之外,中國商務部也在下午公告,自本(6)月23日起,針對原產於台灣、韓國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台灣企業適用稅率維持在3.8%至4.2%,實施期限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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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表示,於2018年第43號公告,自2018年6月23日起,對原產於韓國、台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徵收反傾銷稅,期限為5年。而去年6月應國內苯乙烯產業申請,針對上述的反傾銷措施進行複審調查。

結果認定,如果終止反傾銷措施,原產於韓國、台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傾銷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因此決定自2024年6月23日起,對原產於韓國、台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苯乙烯繼續徵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美、台、韓各企業試用不同稅率,台灣被課的稅率落在3.8~4.2%;韓國稅率落在6.2~7.5%;美國則是落在13.7~55%之間,稅率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