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軒安和大15歲女星蕭淑慎結婚7年,今(21日)卻爆出他遭24歲曾姓女子控告「騙財騙色」,曾女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涉嫌偽造文書、背信、侵占。他下午發出6點聲明,指出「本人絕無任何詐欺、侵占等刑事不法行為」,並且強調沒有感情糾紛,在合作期間,老婆蕭淑慎都知道也一起用過餐。
曾女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在律師陪同下控訴蕭淑慎老公梁軒安,控他以「空手套白狼」方式,騙走她父親留給她的房子,更聽信他以「要跟蕭淑慎離婚」為由跟她交往,她氣憤喊話蕭淑慎:「妳的渣男老公梁軒安,都是用這樣的方式在騙錢騙上床嗎?」而蕭淑慎把演藝事業交由老公打理,經紀人就是老公,目前尚未回應。
聲明書
主旨:謹代本所當事人梁軒安先生聲明如下
說明:茲就今日曾郁芸女士於新聞媒體上之指控並非事實
簡要回應如下:
一、本人絕無任何詐欺、侵占等刑事不法行為。
二、由曾女士之說法,曾女士因工程延宕等原因付不出私人會所之尾款,足見曾女士當時並無資力,本人如何詐欺、侵占一位無資力之人的財產。
三、再者,借款人是雄鷹公司至今雄鷹公司均如期清償之貸款,當無任何詐欺、侵占之情形。
四、另外,對於感情糾紛等不實指控,本人與曾女士合作期間,本人之配偶均知悉,且曾女士亦曾經多次與本人之配偶及家人一同用餐,均有親友可以作證。
五、既然曾女士提出刑事告訴,本案靜待司法調查,相信會給我一個清白。
六、感謝社會大眾關心,占用媒體及社會大眾不必要的資源,本人甚感無奈及抱歉。
陳育瑄律師事務所
陳育瑄律師
中華民國11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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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書
主旨:謹代本所當事人梁軒安先生聲明如下
說明:茲就今日曾郁芸女士於新聞媒體上之指控並非事實
簡要回應如下:
一、本人絕無任何詐欺、侵占等刑事不法行為。
二、由曾女士之說法,曾女士因工程延宕等原因付不出私人會所之尾款,足見曾女士當時並無資力,本人如何詐欺、侵占一位無資力之人的財產。
三、再者,借款人是雄鷹公司至今雄鷹公司均如期清償之貸款,當無任何詐欺、侵占之情形。
四、另外,對於感情糾紛等不實指控,本人與曾女士合作期間,本人之配偶均知悉,且曾女士亦曾經多次與本人之配偶及家人一同用餐,均有親友可以作證。
五、既然曾女士提出刑事告訴,本案靜待司法調查,相信會給我一個清白。
六、感謝社會大眾關心,占用媒體及社會大眾不必要的資源,本人甚感無奈及抱歉。
陳育瑄律師事務所
陳育瑄律師
中華民國113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