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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購買及使用之消費者安全及權益,行政院消保處遂針對市售「家庭用手套」,進行溶出試驗、塑化劑含量測試品質檢測;另針對樣品有無傷痕、氣泡、污染或其他有礙使用之缺點,或經吹氣後局部膨脹等現象,進行外觀檢查)及標示查核。
其中4件在品質檢測部分符規定,違規態樣為塑化劑含量測試未通過,以及5件在標示查核部分不符規定,包括未標示製造年月或年週,即未依法標示商品製造時間、無正體中文標示或無中文標示、未標示製造商或委製商之名稱。
消保處表示,有關本案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均已請主管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法查處。品質檢測不符規定部分,標準局均已依相關規定查處,並完成請業者回收或下架商品;至標示查核不符規定部分,標準局均已函請所轄地方政府依法限期業者改正,目前均已改正完畢。
針對本次檢測查核所發現之缺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87次會議決議,除請經濟部針對市售家庭用手套持續強化源頭管理,以及對網路平臺及實體通路進行後市場稽查外,另請經濟部訂定年度查核計畫對生產製造商及消費者進行教育宣導,以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