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間,一名女子在外送平台上點餐,等外送員將餐點送達時,因女子堅持要求外送員送上樓,雙方因此發生口角。女子一時情緒失控,竟暴怒飆罵三字經,氣得外送員一狀告上法院,案經法院審理,女子被依公然侮辱罪 ,判處2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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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外送員將餐點送至女子家門口後,請她下樓取餐,女子下樓之後,因不滿外送員未送餐上樓,於1樓與外送員爆發口角。女子認為外送員態度不佳,竟失控飆罵對方「X你娘」等字眼,令外送員感到人格受損,憤而提告。

案件審理期間,女子提出和解請求,但遭外送員拒絕,只希望女子受到法律懲罰。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女子確實有言語侮辱,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2日,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