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第一分局十全所員警於今(20)日凌晨2時25分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巡經三民區九如二路與松江街路口,見張男(66歲)駕駛自小客車行車不穩且未開啟大燈,員警欲上前攔查,未料,張男因心虛拒檢加速逃逸後隨即於仁武區鳳仁路與興西路口不慎自撞,遭員警當場逮捕,全案不僅依公共危險、商業會計法通緝送辦外,張男還慘吃20.6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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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遭員警當場逮捕後,全案不僅依公共危險、商業會計法通緝送辦外,張男還慘吃20.6萬罰鍰。(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張男遭員警當場逮捕後,全案不僅依公共危險、商業會計法通緝送辦外,張男還慘吃20.6萬罰鍰。(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張男交通違規部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台幣18萬元罰鍰;另拒檢逃逸之行為,所涉相關交通違規包括:拒檢逃逸、危險駕駛、闖紅燈、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逆向行駛,均併予以開單告發,罰鍰總計20萬6800元。

張男全身散發濃厚酒味,疑似酒後駕車,起初假意配合警方攔查,後趁隙加速逃逸,員警立即通報攔截圍捕,張男沿民族一路南向北行駛,逃逸至國道一號匝道上不慎自撞,造成頭部擦挫傷(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員警趕赴現場立即將其壓制在地。經查證後發現張男為高雄地檢發布之商業會計法通緝犯,渠當場表示拒測,全案依公共危險、商業會計法通緝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張男交通違規部份,該分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處以新台幣18萬元罰鍰。另拒檢逃逸之行為,所涉相關交通違規包括拒檢逃逸處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危險駕駛處6000元以上至24000元以下罰鍰;闖紅燈處1800元以上至5400以下罰鍰;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處1200以上至3600以下罰鍰;逆向行駛處6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罰鍰,均併予以開單告發,綜合上述交通違規計6件,罰鍰總計新臺幣20萬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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