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2日,台南某牙醫診所發生一起糾紛,一名黃姓男子於當晚6點來到診所就診。事後,黃男懷疑醫生沒有妥善治療,氣得用腳踹木門,並拿出預藏的球棒敲打玻璃,導致木門歪斜、玻璃裂開,因而被移送法辦。最終,因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
據了解,黃男到案便坦承犯行,但又強調並沒有攻擊醫師的意圖,只是希望醫師給出合理的解釋。檢方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以及診所醫師的證述,認為黃男確實有以強暴方式,妨害執行醫療業務的嫌疑,因而提起公訴。
日前判決結果出爐,台南地方法院認為,黃男預藏球棒、怒砸診所玻璃等行徑,實屬恣意強暴舉動,妨害告訴人執行醫療業務。不僅破壞醫病關係,更是影響到診間其它就診病人的安全。最後,法院依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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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判決結果出爐,台南地方法院認為,黃男預藏球棒、怒砸診所玻璃等行徑,實屬恣意強暴舉動,妨害告訴人執行醫療業務。不僅破壞醫病關係,更是影響到診間其它就診病人的安全。最後,法院依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