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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並非陳男第一次犯案,有過多次竊盜、強盜前科的他,甫在今年01月24日出獄,同年01月31日又強劫護膚店,出獄才7天就犯案。陳男坦承過去經營刺青店不善,導致生活困頓,實在因為沒錢才會屢次犯案。
檢方認為,陳男用美工刀架在美容師頸部,犯案動機明顯,依加重強盜未遂起訴羈押。士林地院一審宣判,陳男攜帶兇器強盜未遂,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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