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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韓先生的說詞,夏米雅發布聲明,指自己昨天去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上頭清楚載明和韓先生已經於4年前離婚,「本人自109年離婚後單身至今」,並反控一再受韓先生的跟蹤、偷拍和騷擾,去年12月28日,她拿到基隆地方法院核發的暫時保護令,韓先生不得對她有不法侵害之外,也應該遠離她及住居所至少100公尺。
夏米雅聲明全文
1.本人今日(113年6月18日)於戶政事務所申請最新的戶籍謄本,清楚載明與韓先生已於109年離婚,本人自109年離婚後單身至今。本人與陳紹誠為朋友關係。
2.由於韓先生一再對本人進行跟蹤、偷拍、騷擾,本人在去年112年12月28日獲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核發的民事暫時保護令(112年度暫家護字第336號),韓先生不得對本人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另韓先生應遠離本人及本人住居所至少壹佰公尺。
韓先生之前已利用媒體對我進行騷擾,此行為已違反保護令,本人已對其違反保護令提告。
本人現在只是位瑜伽老師,之前一直不願意隨之起舞浪費媒體資源,所以不作回應,但韓先生今再次違反保護令,利用媒體觸法,對本人進行騷擾,一再不實指控及造謠,本人不堪其擾,不得不在此澄清,也請媒體不要成為他的工具和共犯。今日聲明後,日後本人亦不再回應。
另請媒體勿不實報導,如破壞本人名聲,本人將採取法律行動。
夏米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