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在投保時,遇到保險業務員在招攬階段直接拒絕的情況,金管會今(19)日表示,近年陸續修正法令,包含要求第一線業務員,應了解並依不同身心障礙類別的身心障礙客戶需求,提供友善投保服務。若身心障礙者遇到保險業務員在招攬階段拒絕受理或拒絕協助送件、勸退等情況,可以向金管會、保險公會、各保險公司申訴管道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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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近年陸續修正法令,包括要求保險業銷售保險商品,以及辦理核保作業時,不可因為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而有不公平待遇。同時督導壽險及產險公會訂定自律規範,如要求第一線業務員應了解並依照不同身心障礙類別的身心障礙客戶需求,提供友善投保服務等。

金管會表示,身心障礙者若在投保時,遇到保險業務員招攬階段就逕行拒絕受理、拒絕協助送件或勸退,又或是保險公司僅因身心障礙予以拒保等情況,就可以透過3管道提出申訴,包含致電金管會1998專線或寫信到金管會電子民意信箱、郵寄申訴資料到金管會保險局;致電產、壽險公會身心障礙者投保申訴專線;向業務員所屬保險公司客服管道反映。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應落實執行身心障礙者投保的核保評估作業,並與所屬業務員、合作通路共同維護提升身心障礙者投保權益,以利保障身心障礙者平等納保權利。並且將持續監督保險業落實提升身心障礙者投保權益的相關措施,提供更友善的保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