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自學進修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10月舉行,其中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科目5科、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科目3科,每科滿分100分,60分即為及格,全部免報名費。另外考生若是檢附身障證明,各科成績均可獲加25%,通過鑑定者可獲得高中畢業程度學力資格。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自學進修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每年舉辦1次,其中普通型及技術型高級中等學力鑑定10月6日舉行,技術型高級中等學力鑑定則於10月20日辦理,皆為名費報名,通過鑑定的人即可獲得高中畢業程度學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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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指出,今年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共分6個考區,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則是3個考區,有關簡章索取、報名及考試地點等事宜應為同一考區,不限戶籍或居住地,考生自行評估就近報考。

國教署提到,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8月16至19日報名,應考人得親自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人方式報名,並且親自填寫報名表,通訊報名概不受理;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8月26至9月13日報名,採用現場報名、通訊報名,現場報名受理時間依照簡章規定,通訊報名9月10日截止。

國教署表示,普通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科目包括國文、數學、英文、自然學科(物理、化學、生物及生活科技)、社會學科(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等5科,至於技術型高中學力鑑定考試科目包括國文、英文、生活領域學科(計算機概論、生涯規劃及法律與生活)等3科。

有關計分方式,每科滿分皆為100分,均以60分及格,考生若持有效期限身心障礙證明、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開立有效期限內的中等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各科成績均可獲加25%。

國教署表示,高中鑑定考試制度幫助落實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透過自我實踐提升社會競爭力,也更利於工作與升學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