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後續深入追查發現,在2022年2月12日,胡青青偽造小姑的8500萬元本票,並於同年12月2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小姑名下財產。期間,也就是同年4月間,胡青青、陳莉婷母女向小姑佯稱家人共同提告的民事訴訟需影印身分證,順利取得小姑的身分證後,偽刻小姑的印章,後續以小姑的名義買車、將小姑的房產設定抵押,偽造簽名簽下300萬元本票作為擔保。
同年8月1至10日,胡青青又冒用小姑名義,陸續盜領14萬元、40萬、35萬餘元,14日胡青青為誘使二姑把基隆路豪宅賣出,冒用不動產加盟店名義寄送中秋祝賀信件,房仲發現遭人冒名寄信因此提告。另外,陳莉婷也被小姑發現,冒用自己名義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領養,小姑也向法院提起抗告。
台北地檢署2023年間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陳莉婷、胡菁菁母女等人;去年12月再度以胡青青假冒房仲,寄中秋祝賀信件給二姑,依妨害名譽、偽造文書起訴胡青青;北檢今天再依詐欺、偽造有價證券、偽造文書罪,起訴母女2人,本次也母女倆因奪產,第3次遭檢方起訴。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