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超哥」去年5月間駕駛藍寶堅尼跑車行經北市西寧北路時,意外撞上騎乘機車的泰國籍李姓騎士,雖超哥當下立刻賠償6千元,但李男仍決定提起過失傷害,並要求200萬美金賠償金,案經審理,士林地院一審依過失傷害罪判超哥拘役10日,上訴後二審仍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據了解,超哥去年5月10日晚間9時許,駕駛藍寶堅尼沿鄭州路往西前進,但在西寧北路口時卻因煞車不及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的李姓騎士,導致對方下背挫傷,法院審理後依過失傷害判處超哥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1萬元。
案件上訴後,李男將談妥的27萬元和解賠償提高到200萬美金(約為台幣6400萬),並表示自己因車禍導致頸椎退化、脊椎側彎等傷勢,原本有望能成為大聯盟選手,沒想到卻被車禍毀了未來。
另外,李男也認為一審判決太輕,提起上訴,今(12)日二審判決出爐,仍維持原判依過失傷害對超哥處拘役10日,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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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上訴後,李男將談妥的27萬元和解賠償提高到200萬美金(約為台幣6400萬),並表示自己因車禍導致頸椎退化、脊椎側彎等傷勢,原本有望能成為大聯盟選手,沒想到卻被車禍毀了未來。
另外,李男也認為一審判決太輕,提起上訴,今(12)日二審判決出爐,仍維持原判依過失傷害對超哥處拘役10日,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