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林姓網友在2023年間,在黃捷臉書粉專留言不雅文字辱罵黃捷,慘遭黃捷提告。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確實有損黃捷名譽,且黃捷無意和解,依公然侮辱罪判罰3000元,得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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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調查,從事保險業的林男,去年父親節在臉書粉專「黃捷高雄市議員」留言辱罵不雅文字,包含「綠共賤畜側翼」、「噁心垃圾」、「破X裝什麼」等字眼,黃捷決定提告。

士林地院法官認為,林男僅因政治立場不同,公開在網路上不理性辱罵,確實已損害黃捷的名譽、社會評價等,林男坦承犯行,不過黃捷則無意和解,故依公然侮辱罪對林男判處罰金3000元,得易服勞役3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