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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出,因「侮辱國歌」行為被捕者為兩男一女,年齡在18至31歲間。其中,31歲男子國歌演奏期間「沒有起身站立」,另2人則是「背向球場」,判定3人涉違反《國歌條例》而拘捕。
根據香港《國歌條例》, 任何人如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一經定罪,可罰款港幣5萬元或監禁3年。目前該案由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二隊接手調查,雖名被捕者已獲准保釋,但仍須在7月初向警方報到。
該條例於2020年6月由香港立法會通過,旨在規範國歌的使用及演奏,但也包括演奏國歌期間,要求出席者「必須肅立和舉止莊重」,且禁止篡改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或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
2022年東亞盃足球賽香港隊對上日本隊時,就曾發生過演奏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時,香港球員低頭拒唱、全程緊閉雙唇的情況,當時在中國網路輿論當中掀起大批罵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