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葛如鈞日前表示巴黎文化奧運台灣館主視覺的圖案中,跟Apple的emoji表情符號「高度相似」,有涉及抄襲的嫌疑,並要求文化部報告。今(6)日葛如鈞追問此事,文化部長李遠表示,設計師不認為是抄襲,但會重新設計,不再另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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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如鈞在上月的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時提到,Apple的emoji有版權,假如設計師真的有使用和參考,必須諮詢蘋果的法律部門,並申請授權。

文化部說明,巴黎文化奧運臺灣館主視覺設計,「因設計為另行繪製,尚無須申請授權。」報告中也說,設計理念在以世界通用的表情符號語言導入Taiwan,其中「W」串連「在一起 」的意涵,傳達心連心、彩虹同盟、歡呼勝利的概念。也強調創意核心是「開創運用表情符號的新詮釋」,而非「創作表情符號」。

葛如鈞強調,想使用就必須遵循法律程序請求授權,如果設計師有使用、有參考,就大方承認,但重點是要「尊重原創的精神」,尤其文化部應該作為表率,帶頭尊重版權意識,「不能像上次台文館事件,片面相信廠商說詞」,應該主動釐清整個創作過程。

葛如鈞建議,文化部應該去跟蘋果確認,該案是否需要授權,對於廠商是否要續約或解約,也必須追究;距離巴黎文化奧運還有一個多月的時間,希望文化部能夠謹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