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就讀銘傳大學的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24歲),前年10月13日遭兇嫌陳柏諺(30歲)勒斃,陳屍在士林租屋處,案經審理,士林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上訴期間,陳男當庭痛哭失聲除請求與被害家屬和解外,還希望能輕判15年徒刑,但遭女大生父母拒絕後,高等法院今(6)日仍維持原判,可上訴。
據了解,陳男在案發後吞下大量感冒藥試圖輕生,經母親報案送往長庚醫院,幸運撿回一命,但在送醫途中,陳男卻供稱殺害一名女性友人,還強調是對方想不開,自己只是「從旁協助」,警方獲報後,立刻會同房東到蔡女住處,果然看見蔡女倒臥床上,脖子還有明顯勒痕。
陳男出院後向警方供稱,因不滿從事直播工作的蔡女,拒還自己先前贊助的9萬9999元,所以才在 13日案發當天,獨自前往其住處討錢,原本只是想嚇嚇對方,沒想到卻失手把蔡女勒斃;不過隨著檢警深入追查,竟發現陳男事前曾到藥局購買藥物,還上網搜尋「殺女友度她成佛」等資訊,故依殺人罪起訴。
去年1月31日地院開庭,陳男突然全盤否認過去供述,並表示2人約好要一起尋死,但擔心說出實情,蔡女的父母親不諒解,也不會同意2人冥婚,所以一開始編了一段故事,直到日前夢到蔡女,對方要求自己說出實話,才選擇在今天說出真相。
陳柏諺說到,10月12日當天,自己與蔡女在租屋處聊天,但對方卻開始要求自己協助其自殺,由於蔡女死意堅決,加上本身也有輕生意圖,最終於13日應蔡女請求,哭著以徒手將她掐死,稍晚在鶯歌住處,自己也立刻吞食大量安眠藥,打算緊隨而去,不料再次睜眼時見到的卻是警員;至於匯款的9萬餘元,陳男則辯稱,是為了讓各自雙親能辦理後事,才會事先匯給對方。
後續陳男花了近2小時,說明他與蔡女殉情經過,且不斷強調2人是情侶,絕對沒有殺人意圖,同時也向蔡女家屬道歉,不過語到激動處,卻又指責對方「怎麼會不知道自己的女兒很痛苦」。
對此,檢察官認為,相關事證顯示2人並非熱戀情侶,蔡女亦不可能與陳男同謀共死,但陳男卻視生命為草芥,殘忍殺害年輕生命,迄今仍視圖推卸責任,因此當庭具體求處死刑。
法院審理後,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陳男再次翻供,指出是為了討回9萬元動手殺人,語到激動處還痛哭失聲表示很後悔,但認為自己應該符合自首請求減刑,對此,高院今天仍維持原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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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出院後向警方供稱,因不滿從事直播工作的蔡女,拒還自己先前贊助的9萬9999元,所以才在 13日案發當天,獨自前往其住處討錢,原本只是想嚇嚇對方,沒想到卻失手把蔡女勒斃;不過隨著檢警深入追查,竟發現陳男事前曾到藥局購買藥物,還上網搜尋「殺女友度她成佛」等資訊,故依殺人罪起訴。
去年1月31日地院開庭,陳男突然全盤否認過去供述,並表示2人約好要一起尋死,但擔心說出實情,蔡女的父母親不諒解,也不會同意2人冥婚,所以一開始編了一段故事,直到日前夢到蔡女,對方要求自己說出實話,才選擇在今天說出真相。
陳柏諺說到,10月12日當天,自己與蔡女在租屋處聊天,但對方卻開始要求自己協助其自殺,由於蔡女死意堅決,加上本身也有輕生意圖,最終於13日應蔡女請求,哭著以徒手將她掐死,稍晚在鶯歌住處,自己也立刻吞食大量安眠藥,打算緊隨而去,不料再次睜眼時見到的卻是警員;至於匯款的9萬餘元,陳男則辯稱,是為了讓各自雙親能辦理後事,才會事先匯給對方。
後續陳男花了近2小時,說明他與蔡女殉情經過,且不斷強調2人是情侶,絕對沒有殺人意圖,同時也向蔡女家屬道歉,不過語到激動處,卻又指責對方「怎麼會不知道自己的女兒很痛苦」。
對此,檢察官認為,相關事證顯示2人並非熱戀情侶,蔡女亦不可能與陳男同謀共死,但陳男卻視生命為草芥,殘忍殺害年輕生命,迄今仍視圖推卸責任,因此當庭具體求處死刑。
法院審理後,一審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陳男再次翻供,指出是為了討回9萬元動手殺人,語到激動處還痛哭失聲表示很後悔,但認為自己應該符合自首請求減刑,對此,高院今天仍維持原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