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藍白聯手通過國會改革法案,相關函文昨日也送達院會,行政院今(6)日正式宣布提出覆議案,對此院長卓榮泰在院會中裁示,政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也有責任捍衛憲政秩序、守護人民的基本權利,也強調本次提出覆議目的,絕不是要升高朝野的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請立院藉由再次審視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
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提出覆議,卓榮泰於院會裁示,本案經研議後,有違反《憲法》、民主程序、法律正當程序、侵害人權之虞,包括「審議程序違反民主原則;要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以及備詢違反《憲法》;立法院質詢權、調查權以及聽證的行使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以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人事同意權的行使也可能影響憲法與法定機關職權的行使;藐視國會罪的規定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等窒礙難行之處,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辦理。
卓榮泰說,行政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也有責任捍衛憲政秩序、守護人民的基本權利。民主政治應經由討論與溝通的過程來建立共識,本次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朝野的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請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視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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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說,行政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也有責任捍衛憲政秩序、守護人民的基本權利。民主政治應經由討論與溝通的過程來建立共識,本次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朝野的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請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視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