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唐治平73歲的母親3日被鄰居發現陳屍在頂樓,由於唐治平拒絕指認屍體,警方依據客觀辦案,已確認遺體是唐母。昨(4)日檢方在板橋殯儀館進行相驗,僅有一位非血親的「表妹」到場,因此遺體暫時不能發還,只能冰存處理,直到昨天深夜唐治平才現身水碓派出所,領回了母親的遺體相驗,依據流程今(5)日唐治平要地檢署報到,若他未現身,媽媽遺體便會成為「有名無主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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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唐治平和母親居住在淡水該社區已有一年多,3日下午有住戶前往社區頂樓曬衣服時驚見一名婦人陳屍牆角,後續警方確認為唐治平母親,由於唐治平拒絕指認,警方只好輾轉找到非血親的表妹代為指認,遺體才移到板橋殯儀館,甚至到4日檢方進行相驗時,唐治平本人仍未現身,呈現失聯狀態,只有表妹代為前往,無奈因非直系親屬無法代表簽收死亡證明,導致遺體無法發還,只能暫冰存。

▲唐治平重申沒有酗酒問題、不覺得自己落魄。(圖/讀者提供)
▲唐治平面對媒體受訪,頻頻否認該具遺體屬於母親。(圖/讀者提供)
直到晚間10時許,唐治平才現身水碓派出所領取相驗屍體證明書,不過唐治平面對媒體受訪,頻頻否認該具遺體屬於母親,他強調,「自己怎麼看都不覺得是自己的母親」。

根據流程規定領取證明書後,今天需要前往地檢署報到,若是唐治平沒現身,媽媽遺體便會成為「有名無主屍」,在政府公告25天後,會交由政府集體處理;唐治平今天前往報到後,檢方會再給唐治平死亡證明,這份證明是包含事件由淡水警方客觀辦案、親屬指認、監視器畫面、社區鄰居以及死者證件,確認遺體就是唐治平的母親,方能將遺體領回、辦理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