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5)日將初步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並舉辦財劃法修法公聽會,財政部書面報告表示,未來財劃法修正,將朝擴大統籌稅款規籌稅款分配公式,但釋出財源規模應審視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及近年財政概況,除考量地方財政需求外,中央財政也應維持適度韌性,以因應不時之需。至於不均的問題,需透過統籌稅款分配公式加以解決,財政部日前已洽請地方政府研提分配公式指標建議,將於近日內邀集地方政府協商審慎研議,作為未來修法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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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修法調整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財源建議,財政部指出,鑑於我國各地自然環境及工商發展條件不一,稅源分布不均情形顯著,全國所得稅徵起數近4成集中於單一地方政府,另有10個縣市縱將其轄內徵起稅收全部撥供其使用,亦不足其歲出所需,為調劑財政盈虛達成均衡區域發展目的,有關未來財劃法修正,將朝擴大統籌稅款規模方向規劃。 

至於釋出財源規模部分,財政部表示,為維各級政府財政穩健,避免不經濟支出影響政府財政紀律,有關中央與地方財源的垂直分配,應通盤審視中央與地方事權劃分及近年整體財政概況,除考量地方財政需求外,中央財政亦應維持適度韌性,以因應國際政經局勢變化,氣候變遷等不時之需。 

對於修法調整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方式,財政部認為,近年地方財政狀況因統籌稅款及補助款等財源挹注,以往面臨不足問題,現階段已有明顯改善,至於不均問題,則需透過統籌稅款分配公式加以解決。為強化分配公式的合理性,未來財劃法修正,除將研議劃一直轄市及縣市分配基礎,以避免地方財政差距擴大外,亦將朝強化財政努力、兼顧基本建設需求及發揮均衡區域發展等功能方向規劃。 

財政部說,若在不改變現行統籌稅款各以一定比例分配各級地方政府,在直轄市61.76%、縣市24%、鄉鎮市8.24%的架構下,即逕行擴大統籌稅款規模,將造成直轄市獲配金額大幅增加,拉大直轄市、縣市間財政差距。 

鑑於行政院先前多次將財劃法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皆因地方政府立場各異,共識薄弱,致未能完成修法。財政部日前已就統籌稅款分配公式洽徵地方政府意見,並就分配指標建議意旨、指標客觀性及普遍性等相關疑義再請釐清,考量各地方政府均就其有利指標提出相關建議,意見仍屬分歧,經就所提指標意見具同質性彙整歸納,將於近期邀集地方政府協商,期縮小歧見,擴大共識,以利財劃法後續研修作業。 

至於目前各直轄市、縣市財政狀況及是否應修法建構未來處理中央與地方分配協商機制,財政部表示,透過統籌稅款及補助款的挹注,近年整體地方政府財政狀況已有改善。以105年度至111年度地方歲入歲出審定決算數觀之,除107年度呈現短絀外,其餘年度均為賸餘,整體地方收支賸餘由105年度的新幣41億元逐年成長至111年度的463億元,尤其以縣市的改善情形較為明顯,自104年度起連續8年皆為收支賸餘,其賸餘介於14億元至224億元之間。
 
在地方債務部分,地方政府整體長期債務比率由103年度高峰5.56%下降至112年度債務實際數比率3.25%,以該實際債務比率占舉債額度上限比率僅為34.57%,顯示地方整體債務狀況已獲改善並增加其整體財政彈性。 

有關是否應修法建構未來處理中央與地方分配協商機制,財政部指出,各級政府財政收支劃分遇有檢討調整時,均邀集學者專家、中央及地方相關機關參與研商,並多次參加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鑑於政府施政具延續性,有關中央與地方政府財源的分配宜依公式為之,以確定各級政府的財源,避免影響各級政府政務之推動。此外,目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已明定,遇分配爭議可召開協調會議,已有相關協調機制。 

財政部最後強調,已在兼顧地方財政需求及維持中央財政韌性前提下,展開財劃法研修作業,地方財政不足問題,經由統籌稅款及補助款的挹注,已有改善。至於不均問題,則財政部日前已洽請地方政府研提分配公式指標建議,將於近日內邀集地方政府協商審慎研議,以作為未來修法參考,未來財劃法修正,將朝擴大統籌稅款規模方向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