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警局爆出重大違紀,一名2線3星宋姓警官疑涉貪,檢調昨日至住家、辦公室搜索,並傳喚其到案說明,經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今(4)日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對此,市警局表示,全力配合檢方依法偵辦,並依法予以停職處分,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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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地檢署昨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搜索票同步執行搜索10處,並通知案官者共12人到案,案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為宋男、彭男及陸男等3人,均涉有貪污治罪條例受賄等罪嫌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今日清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竹地院下午3時召開羈押庭,庭後裁定宋男、彭男羈押禁見、陸男諭知請回。

據了解,涉案宋姓警官為新竹市警局保安科秘書、彭男為公務員,陸男則是退休刑警,外傳這起重大警官違紀案,疑與涉入電子遊藝場業者收賄包庇有關,但新竹地檢署不予證實。

新竹市警局表示,新竹地檢署昨日指揮臺北市調查處及新竹市警局等,搜索宋姓警官住處及辦公處所,查扣個人手機及存摺等物品,案件尚待調查釐清,基於偵查不公開,市警局將全力配合地檢署調查,並對涉案警官予以最嚴厲懲處,依法予以停職,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並重申警紀零容忍,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展現維護警譽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