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初一名陳姓工人由於酗酒過多,身體不適送往桃園市平鎮市聯新國際醫院急診,陳男不滿賴姓、胡姓2名護理師的醫療診治,突然在急診室內發飆打傷護理師手臂及頭部,遭桃園地檢署依違反醫療法及傷害等罪起訴,桃園地院依傷害罪判處陳男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據了解,今年2月28日晚間,陳男因為酒醉身體不適,送往聯新國際醫院急診室救治,由賴姓、胡姓護理師執行醫療救護,豈料陳男對賴、胡姓護理師心生不滿,竟在29日凌晨時分,徒手攻擊胡姓護理師的左前手臂,以及毆擊賴姓護理師的頭部,導致兩人左側上臂挫傷、頭部鈍傷併輕微腦震盪。
法官考量陳男不思克制情緒,妨害胡姓、賴姓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讓2護理師受傷,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無前科素行,雙方就賠償金額無共識而無結果等情狀,量處適當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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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考量陳男不思克制情緒,妨害胡姓、賴姓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讓2護理師受傷,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無前科素行,雙方就賠償金額無共識而無結果等情狀,量處適當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