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名張姓男子平常有喝酒習慣,先前因酒駕駕照遭到吊銷,隨後便改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代步,因擔心會再次涉犯酒駕案件,想以「酒精量管控」,每日約束自己僅可喝4瓶啤酒,不可喝過量,未料,因未換領牌照遭警攔查,施以酒測達0.22,張男認出眼前這名警員恰巧是上次取締他的警員,讓他大感無奈,警方開單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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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認出眼前這名警員恰巧是上次取締他的警員,讓他大感無奈,警方開單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張男認出眼前這名警員恰巧是上次取締他的警員,讓他大感無奈,警方開單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鼓山分局龍華所警組於30日下午17時許,巡邏行經鼓山區美術東二路、青海路口時,見一部微型電動二輪車尚未換領牌照,上前實施攔查勸導時發現張男身上竟散發酒味,進一步詢問得知張男每天上午都會飲用固定數量的酒精飲品,下午休息一段時間後,自認為體內酒精絕不會超標,因而駕車上路,然而最後經檢測酒測值仍達每公升0.22毫克,超過法定標準值,依規定遭到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

經了解,張男先前因酒駕駕照遭到吊銷,隨後便改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代步,也因為平常有喝酒習慣,擔心會再次涉犯酒駕案件,才會想要作好「酒精量管控」,每日上午約束自己僅可喝4瓶啤酒,不可喝過量,超過中午就不再飲酒,依自身的經驗,之前喝4瓶啤酒受測皆未超標,這也讓張男大膽酒駕上路,自認不可能超標。

沒想到,這次酒測酒精檢知器紅光大閃,讓張男直呼「上次吹沒有怎麼這次有反應」。張男最後在簽收罰單時突然認出自己在去年就是遭眼前的員警查獲酒駕,讓他大感無奈,警方最後不忘勸戒張男,千萬不要再酒駕了!

鼓山警分局長陳奕良呼籲,酒駕零容忍已是全民共識,民眾如飲用較多酒精飲品,應有足夠的休息時間,體內酒精若未完全代謝,仍可能有酒駕的風險,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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