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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施志昌說,台中市環保局與彰化簽署互惠合作案,合作案5月22日簽署,24日局長簽准決行。且環保局還預計將飛灰收在外埔綠能生態園區的倉庫,如要送到外埔,他一定會號召里民抗議。
議員林德宇也說,環保局今年4月提出的專案報告,指霧峰掩埋場存放的飛灰數量已飽和,過了一個月又簽署代燒垃圾協議,要將外縣市飛灰暫存台中市,根本是藐視議會。台中市民無法接受拿垃圾換重金屬的汙染物回來。
環保局長陳宏益不願鬆口證實是否簽了互惠合作案,僅表示文山焚化爐汰舊換新前,每年兩次歲修期間的焚化量能容易不足,環保局研議將一部分垃圾以互惠合作原則,跨地域焚化爐處理,並運回飛灰穩定固化物,此模式各縣市多有先例依規處理,絕無縣市不對等情形,且飛灰固化物是安全穩定的,除可妥善掩埋,甚至可再利用於工程與建築材料,符合環保法令規定。市府和會持續和其他縣市「尋找互蒙其利的方式」。
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則指焚化爐並沒什麼有毒重金屬的廢棄物,用燒垃圾換飛灰的事也已經很久沒做了。江培根說,台中市確實曾與環保局協商,希望由彰化縣代處理家戶垃圾,交換處理彰化縣的事業廢棄物,但雙方條件談不攏,就不了了之。至於焚化爐產生的飛灰,均依規定委託民間再利用及掩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