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張姓男大生為了領取保險金異想天開,聽從廖姓同學提議,把腳放進裝乾冰的水桶10小時導致截肢,張男以夜遊凍傷為由,申請8張保單理賠金,共計4126萬元,只領到23萬餘元,就因為投保時間過於接近遭識破,2人否認企圖詐保,不過仍遭檢方起訴,台北地院今(31)日審結依重傷害、詐欺取財等罪判廖男6年徒刑;張男判刑2年,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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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案發經過,張男因財務狀況不佳,遂決定透過詐保獲得金錢,並先後向5家保險公司投保壽險、傷害險及長照健康險等,若面臨失能情形可申請4103萬元理賠金;去年1月26日張男找來廖姓友人幫忙買乾冰,深夜返回位於中山區住處後,廖男便使用束帶將張男綁在椅子上,並讓其雙腳伸進放滿乾冰的塑膠水桶內長達10小時之久。

直至1月28日凌晨2人才緊急前往台北馬偕醫院急診,雖院方全力搶救,但在治療一周後,張男的雙腿仍因四度凍傷、敗血症、橫紋肌溶解症等傷勢被截肢;事後張男供稱是在騎車夜遊途中遭凍傷,並陸續向5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由於張男傷勢太過離譜,保險公司因此懷疑張男涉嫌詐保,案經調查,台北地檢署認為2人涉犯詐欺等罪,偵結後依法起訴,並建請法院沒收其不法所得。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廖男涉犯重傷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2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另張男涉犯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4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3罪,各處有期徒刑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