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啟動!立法院自17日起處理攸關國會改革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歷經17日、21日、24日、28日4天院會討論,朝野立委爆發嚴重肢體衝突,今(28)日終於順利完成二讀、三讀。包括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藐視國會罪、國會聽證權等,都確定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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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自17日起開始處理國會改革法案,一早朝野立委就爆發全武行,一整天都有不少立委受傷,包括藍委陳菁徽被綠委鍾佳濱擒抱撲倒受傷,綠委沈伯洋想爬越人牆卻摔傷,綠委郭國文還搶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手中文件。

之後幾次院會,朝野雖衝突收斂,但仍不時有口角,24日綠委林淑芬推了民眾黨立委麥玉珍一把,兩人互相拉扯,林淑芬還出動右鉤拳,麥玉珍事後提告。至於立法院外,這幾次院會也聚集不少群眾,痛批藍白聯手,沒收國會民主,通過擴權法案。不過幾次聚會,都在晚上12時平和散去,行政院長卓榮泰更喊話,28日別再到立法院外集結。今立院議場內,朝野的議事攻防平順許多,一早藍綠場佈,藍委謝龍介還幫綠委吳沛憶掛布條。

經過4天院會、超過40小時的程序發言,以及無數次的表決,終於在今下午3時30分左右完成二讀,接著並在下午5點左右完成三讀,由韓國瑜敲下議事槌。三讀後的修法重點,包括:一、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常態化,新任總統應於就職2週內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就職1個月內進行國情報告。二、增訂藐視國會罪,被質詢人不得任意缺席、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答覆內容不得超過質詢範圍,違者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三、新增「調查權之行使」、「聽證會之舉行」,立法院可設立調查委員會或專案小組,對議案或立委職權相關事項行使「調查調閱權」,並可要求政府機關、團體或民間關係人士提供相關資料。四、強化人事同意權,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時,需記名投票。

藍白力推的國會改革五法,除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外》,還有《刑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稍後院會將會繼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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