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21歲的陳姓役男,為躲避4個月的兵役,申請短期出境跑到越南外婆家不願回台,且接到兵單直到入伍當天都不返台,案經桃園地檢署調查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聲請簡易判決。桃園地院審結,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妨害徵集罪,判陳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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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指出,2022年2月間,陳男申請短期出境,卻未依規定於同年6月9日返台,且持續滯留在越南當地,陳父代簽收軍事訓練徵集令,通知其應於同年6月間返台,並前往嘉義中坑陸軍步兵第257旅報到服役,但陳男依舊不願回國,之後因未報到並且無故逾入營期限,被桃園市政府移送法辦。

案經桃園地院審結,法官認為陳男出境逾期未歸,已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妨害徵集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