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總統大選開票,網紅「愛莉莎莎」在社群媒體質疑開票程序、描述過程疑為「作票」,雖然愛莉莎莎貼文致歉,不過依然遭中選會提告,函請新北市海山分局偵辦,警方也依違反《社維法》送辦,案經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日前審理,認定難認該貼文內容有影響公共安寧之情形,因此裁定不罰,海山警分局也尊重判決,不提抗告。
中選會當時針對社群出現「質疑作票」一事,整理相關事證後將其中25件移送法辦,愛莉莎莎則因在社群轉發相關影片,並在社群平台貼文質疑「監票團隊傳來的,我輸得起但因為做票才輸我真的無法喔…原來投票箱內層都藏一堆票?」遭中選會提告妨害名譽等罪嫌,警方偵辦後依涉嫌違反《社維法》將她送辦。
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21日審理,法官認為愛莉莎莎只是針對開票過程的瑕疵疑義,提出個人意見與質疑;充其量是評論公共事務,並未提出不實影片使觀看者獲知錯誤資訊。
法院認定,愛莉莎莎的貼文未涉及恐怖或攻擊文字,使觀看者因此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難以認為該文章內容有何影響公共安寧情形,因此諭知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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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21日審理,法官認為愛莉莎莎只是針對開票過程的瑕疵疑義,提出個人意見與質疑;充其量是評論公共事務,並未提出不實影片使觀看者獲知錯誤資訊。
法院認定,愛莉莎莎的貼文未涉及恐怖或攻擊文字,使觀看者因此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難以認為該文章內容有何影響公共安寧情形,因此諭知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