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24)日繼續審查國會改革法案,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相關條文的調查權部分,今日二讀通過立院進行調查權時,接受調查者,可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調查人員、工作人員等負有保密之義務,不得揭露。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今日二讀通過的條文,包括50條之2的立院進行調查權時,經主席同意,接受調查者,可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52條調閱報告書未提出前,調查人員、工作人員等負有保密之義務,不得揭露,涉及外交、國防或其他依法令應秘密事項者,仍應依相關法令規定保密,並依秘密會議處理之。 更多「立院爆衝突」相關新聞。 郭國文尾椎骨折走路步履闌珊!陳玉珍喊要扶他:他是台南好立委國會改革修法正反方支持者包圍立院!北市調派500警力維安林淑芬右勾拳毆麥玉珍!民眾黨譴責 要賴清德為綠委脫序行為致歉有片/國會大亂鬥!遭林淑芬右鉤拳重擊 麥玉珍淚訴:太惡劣 關鍵字 國會改革法案國會調查權律師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