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殺人未遂犯簡郁紘19日從基隆南光醫院脫逃,逃亡4天後才在新北市新莊一處公寓被逮補,據了解簡郁紘利用放風時間躲在醫院吸菸區草叢,後續趁無人注意,沿著管制區一旁的山徑徒步逃離醫院,該醫院延遲逾4小時才報告警察機關,認定違反《精神衛生法》,引發社會大眾生命安全風險及恐慌,故從重裁罰9萬元罰緩。
據了解,簡男不適應醫院環境,因次萌生脫逃犯意,19日上午上午9時51分許,簡男在該醫院管制區域內活動期間,躲藏在醫院吸菸區草叢、廢棄桌椅等遮蔽物後方,等到生活輔導員把其餘院所病患帶回籃球場、餐廳等空間,簡男再趁無人注意,在上午9時56分獨自一人沿著在管制區旁邊的山徑逃離醫院。
衛生局認定,該醫院違反現行《精神衛生法》第34條「精神照護機構於...病人行蹤不明時,應即報告當地警察機關」之規定,及考量該醫院事發後未即時報告當地警察機關,引發社會大眾生命安全風險及恐慌,情節重大,爰依同法第55條「違反..第34條第1項...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從重裁罰9萬元。衛生局也已於23日派員至該醫院確認其改善作為,並將持續加強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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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認定,該醫院違反現行《精神衛生法》第34條「精神照護機構於...病人行蹤不明時,應即報告當地警察機關」之規定,及考量該醫院事發後未即時報告當地警察機關,引發社會大眾生命安全風險及恐慌,情節重大,爰依同法第55條「違反..第34條第1項...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從重裁罰9萬元。衛生局也已於23日派員至該醫院確認其改善作為,並將持續加強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