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5月17日、21日院會處理攸關國會改革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修法草案,其中17日朝野爆發嚴重肢體衝突,多名立委掛彩送醫。事後網路出現大量「黑箱」、「兩兆錢坑」質疑,也引發激烈反駁。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今(22)日指出,藍白兩黨當天在院會並不是提出一套前所未見的新條文,而是根據已經公開的修正草案,依法提出修正動議,這是合乎規定的議事手段。
針對國會改革法案相關條文內容有公開嗎?事實查核中心指出,從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可查到上述議案的關係文書及審查報吿,也可看出法案審查動態、什麼時候交付協商、協商的次數與協商會議影片及會議紀錄。
國民黨立法院資深法案助理表示,法案審理的正常程序經院會一讀後,交由相關委員會進行詢答與審查,如果審查順利,法案送出委員會後可排入院會進行後續二、三讀程序。若委員會審查對條文有意見,委員會主席會宣布交由朝野協商,若協商順利、朝野簽下協商結論,則也可排入院會處理。但若協商不順,就得等法案走完一個月冷凍期後,在院會進行表決。
熟悉立院生態的資深媒體人單厚之表示,以往針對朝野沒有共識、高度爭議的議案,立法院長會召集朝野協商,除了溝通條文內容、細節,也會確定法案審查程序,確定要討論哪幾案,盡可能凝聚朝野共識,進到院會就會比較好處理。
單厚之說,17日院會的問題在於國會改革等爭議法案,5月8日由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召集協商,並不是由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且委員會也沒有共識。在未經院長召集朝野協商下,多達20幾個版本的草案送進院會,增加討論難度,國民黨和民眾黨在會議當天突然提出「整合版」,此版本也完全未經討論,直接要在院會表決,引發外界對表決條文沒有公開的疑慮。
事實查核中心引述熟悉立法院議事人士的話指出,藍白兩黨當天在院會並不是提出一套前所未見的新條文,而是根據已經公開的修正草案,因為尚有疑義,依法提出修正動議,這是合乎規定的議事手段,且朝野都可以針對有疑慮的條文提出修正動議。
該人士表示,如果修正動議前一天提出,院會議事人員會協助彙整,送交立委。但立院議事常態是討論到爭議條文時才擬定修正動議,會議現場常常是改來改去,又有修正動議、又有再修正動議,這些即時的討論內容,實務上無法做到當天上網公告,但可以在後續會議公報紀錄找到。
該人士也提到,當修法草案送出委員會,無論其用什麼方式送出,這些修法內容已經公諸於世,也可受外界公評。例如國會改革諸案中,立法院能不能要求民間人士提供資料、不提供有什麼責任,會不會有刑責等都已經寫在草案文字中,供各方查閱。當外界有所疑慮、批評,立委也可以在院會中針對這些意見提出修正動議,各黨立委以此方式議事,並不違反議事規則。
立法院公報處受訪表示,5月17日院會會議公報紀錄20日已在立法院院內發布紙本版,線上版預計一週內在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發布。
針對記名表決改舉手表決爭議,單厚之表示,在立法院會舉手表決確實不常見。院會表決器表決是在約1992年啟用,在此之前也是舉手表決。例如國大代表修憲時,就是舉手表決的。根據議事規則,舉手表決也是合法的方式之一。
單厚之指出,過去8年來民進黨在立法院坐擁多數,也有一些法案闖關過程備受爭議,例如民進黨為了力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闖關,同樣也是使出各種議事手段,對他黨立委所提議案,也是未經朗讀直接包裹表決。民進黨堅持「先提案、先處理」,也與議事規則不符,導致立委出現必須徹夜排隊送案的景象。
單厚之表示,朝野都會使用議事手段達成自己的目的,但17日的院會亂象,國民黨恐要負較多的責任。相關法案名為「國會改革」,但審議過程卻無程序正義,先是將民進黨的修法版本關在委員會,不讓其與其他在野所提的草案併案審理,條文未經詳細討論,也未經實質朝野協商,就直接丟出一個整合版讓大家表決,以此方式通過「國會改革」法案,看來相當諷刺。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民黨立法院資深法案助理表示,法案審理的正常程序經院會一讀後,交由相關委員會進行詢答與審查,如果審查順利,法案送出委員會後可排入院會進行後續二、三讀程序。若委員會審查對條文有意見,委員會主席會宣布交由朝野協商,若協商順利、朝野簽下協商結論,則也可排入院會處理。但若協商不順,就得等法案走完一個月冷凍期後,在院會進行表決。
熟悉立院生態的資深媒體人單厚之表示,以往針對朝野沒有共識、高度爭議的議案,立法院長會召集朝野協商,除了溝通條文內容、細節,也會確定法案審查程序,確定要討論哪幾案,盡可能凝聚朝野共識,進到院會就會比較好處理。
單厚之說,17日院會的問題在於國會改革等爭議法案,5月8日由司法法制委員會的國民黨籍召委吳宗憲召集協商,並不是由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且委員會也沒有共識。在未經院長召集朝野協商下,多達20幾個版本的草案送進院會,增加討論難度,國民黨和民眾黨在會議當天突然提出「整合版」,此版本也完全未經討論,直接要在院會表決,引發外界對表決條文沒有公開的疑慮。
事實查核中心引述熟悉立法院議事人士的話指出,藍白兩黨當天在院會並不是提出一套前所未見的新條文,而是根據已經公開的修正草案,因為尚有疑義,依法提出修正動議,這是合乎規定的議事手段,且朝野都可以針對有疑慮的條文提出修正動議。
該人士表示,如果修正動議前一天提出,院會議事人員會協助彙整,送交立委。但立院議事常態是討論到爭議條文時才擬定修正動議,會議現場常常是改來改去,又有修正動議、又有再修正動議,這些即時的討論內容,實務上無法做到當天上網公告,但可以在後續會議公報紀錄找到。
該人士也提到,當修法草案送出委員會,無論其用什麼方式送出,這些修法內容已經公諸於世,也可受外界公評。例如國會改革諸案中,立法院能不能要求民間人士提供資料、不提供有什麼責任,會不會有刑責等都已經寫在草案文字中,供各方查閱。當外界有所疑慮、批評,立委也可以在院會中針對這些意見提出修正動議,各黨立委以此方式議事,並不違反議事規則。
立法院公報處受訪表示,5月17日院會會議公報紀錄20日已在立法院院內發布紙本版,線上版預計一週內在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發布。
針對記名表決改舉手表決爭議,單厚之表示,在立法院會舉手表決確實不常見。院會表決器表決是在約1992年啟用,在此之前也是舉手表決。例如國大代表修憲時,就是舉手表決的。根據議事規則,舉手表決也是合法的方式之一。
單厚之指出,過去8年來民進黨在立法院坐擁多數,也有一些法案闖關過程備受爭議,例如民進黨為了力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闖關,同樣也是使出各種議事手段,對他黨立委所提議案,也是未經朗讀直接包裹表決。民進黨堅持「先提案、先處理」,也與議事規則不符,導致立委出現必須徹夜排隊送案的景象。
單厚之表示,朝野都會使用議事手段達成自己的目的,但17日的院會亂象,國民黨恐要負較多的責任。相關法案名為「國會改革」,但審議過程卻無程序正義,先是將民進黨的修法版本關在委員會,不讓其與其他在野所提的草案併案審理,條文未經詳細討論,也未經實質朝野協商,就直接丟出一個整合版讓大家表決,以此方式通過「國會改革」法案,看來相當諷刺。
更多「立院爆衝突」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