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今(21)日上午傳出流血事件,一名就讀護專的20歲洪姓男子不明原因攜刀在車廂內砍傷2人,警方趕抵後第一時間將其上銬逮捕,消息曝光後立刻引發社會議論,對此,專門探討社會熱門議題的《社會Now什麼》節目特別請來心理學家陳永儀博士分析精神障礙是否為犯罪的免死金牌?又該從何判定犯罪者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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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儀博士指出,雖一般人常會以「因為犯罪者曾看過心理醫師,所以此無罪」等語來調侃,但實則應是病況與犯罪是否具有關聯性,舉例來說,如果今天一個人患焦慮症,某天因暴怒殺害他人,在法庭上若主張因患病而無罪,一聽便知道是毫無連結的。

陳永儀博士接著表示,針對「精神障礙是犯罪免死金牌」來說,第一要件是犯罪者必須要有相關疾病,且在犯案當下不清楚自己所為是對與否,才有機會在法庭上主張Insanity defense(精神障礙防禦),因此在鑑定這部分顯得十分重要。

另外,做鑑定時通常會採用很多間接的證據及資訊,所以過程其實相當冗長,再加上結論都要有佐證,不是像一般民眾認為的只要有人出面指出犯案者有精神疾病就算數。

陳永儀提到,先前做過的案件中,有一位犯罪者將老闆一家全部殺害,事後他主張自己患有思覺失調症,且作為一個虔誠教徒每天晚上都會聽見「神」叫他去做這些事,雖從表面上看似有明顯連結,但實際訪談後卻發現他談及細節時,僅說出是一種感覺驅使他去做,因此最後評估出來不屬於思覺失調症中的幻覺,法院也判處其有罪。

在此類事件中「受審能力」也相當重要,如果一個人患有相關疾病,根本不清楚司法系統的運作方式,這樣的審判就會失去意義,且如果一個人真的因精神障礙防禦被判處無罪,最後也不是回家,而是去往精神病院,陳永儀說到,以美國為例,有一個地方叫做「psychiartic prison」(精神病監獄),那才是真正的人間地獄,不管被認定為是沒有能力接受審判,或是不用為犯罪行為負責,都要經過一定評估才能夠放出來。

而有部分民眾好奇「精神疾病能不能用裝的」,陳永儀則認為應該是相當困難,畢竟鑑定並非只看一朝一夕的表現,除非有人真的做出非常詳細的計畫及耐心演練,才有機會做出可能騙過人的標準。

最後陳永儀強調,其實心理疾病也是生活中的一種面向,大部人可能不會有,但如果今天你覺得爬樓梯爬幾樓就趕到氣喘不舒服,是不是可能患有心血管疾病,應該盡早治療讓自身更健康,因此心理疾病也有相同道理,若有些問題長期出現,連專業醫生都一再提醒,那民眾更不應該輕忽,積極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