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為加強東部建設,提出《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三大草案,其中《環島高鐵》與《花東快》兩案已列入立法院院會討論事項,若無共識藍營就可以人數優勢表決通過,另外《環島高鐵》、《國6東延》兩案,曾是立法院長韓國瑜政見,韓國瑜也擔任共同提案人,相當關心這兩案的進度。不過綠營卻質疑這三大案是錢坑法案,預算恐須2兆元。《NOWnews今日新聞》整理三大法案重點:
《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
1. 本條例所稱環島高鐵,指台灣高鐵由宜蘭站延伸至花蓮縣、台東縣並銜接至屏東縣六塊厝站。
2. 國發會應於本條例通過後立即啟動可行性評估,全部計畫之建設完成以不逾10年為限。
3. 所需經費可由《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採國際招標方式、引進國際「主權財富基金」、中央政府編列預算。
4. 依本條例編列之 「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發展基金」,於計畫執行完畢後之賸餘款,應繼續供花東地區改善交通建設之用。
《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
1. 本條例所需建設經費上限為新臺幣2500億元,循特別預算程序辦理。
2. 全部計畫之建設完成以不逾10年為限。
2. 依本條例編列之預算,於計畫執行完畢後之賸餘款,應設立「花東交通改善建設基金」,供後續花東地區道路建設之用。
《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
1. 所需經費可由《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採國際招標方式、引進國際「主權財富基金」、中央政府編列預算。
2. 全部計畫之建設完成以不逾10年為限。
【朝野爭議重點】
1. 經費過於龐大:
民進黨估算,《花東快》明定2500億元,《國6東延》估計要8千億元以上,《環島高鐵》金額,估計可能更要兆元以上,三大建設合起來可能要兩兆元,甚至更多。不過藍營說,只有《花東快》由中央預算出錢,並明定預算金額,其他兩案,所需預算都只是綠營自行估算,且已修正預算來源,不會用到國家一毛錢。
2. 工程難度過高:
三大建設明訂建設時間不超過10年,不過環島高鐵,藍營同意改為12年。民進黨仍質疑,公共工程需要可行性評估、環評等程序,加上工程複雜,不應強迫行政機關建設期間。藍營認為,這三大建設案並非現在才提出,過去都已討論過很久,不是現在才從零開始啟動,且現在科技日新月異,10年時間並不算短。
3. 立法院可以立法要求行政部門編列預算嗎?
綠營認為,《憲法》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立法院負責審預算,若主動編列預算,有違憲疑慮。藍營認為,過去幾年包括《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等,由立法院發動的特別預算,並非罕見。
綠營認為,這些計劃即使是立法院發動,也都經行政院同意,並不是立法院強行通過後逼行政院執行,行政院須先評估預算規模,否則恐排擠其他部門預算。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1. 本條例所稱環島高鐵,指台灣高鐵由宜蘭站延伸至花蓮縣、台東縣並銜接至屏東縣六塊厝站。
2. 國發會應於本條例通過後立即啟動可行性評估,全部計畫之建設完成以不逾10年為限。
3. 所需經費可由《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採國際招標方式、引進國際「主權財富基金」、中央政府編列預算。
4. 依本條例編列之 「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發展基金」,於計畫執行完畢後之賸餘款,應繼續供花東地區改善交通建設之用。
《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
1. 本條例所需建設經費上限為新臺幣2500億元,循特別預算程序辦理。
2. 全部計畫之建設完成以不逾10年為限。
2. 依本條例編列之預算,於計畫執行完畢後之賸餘款,應設立「花東交通改善建設基金」,供後續花東地區道路建設之用。
《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
1. 所需經費可由《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採國際招標方式、引進國際「主權財富基金」、中央政府編列預算。
2. 全部計畫之建設完成以不逾10年為限。
【朝野爭議重點】
1. 經費過於龐大:
民進黨估算,《花東快》明定2500億元,《國6東延》估計要8千億元以上,《環島高鐵》金額,估計可能更要兆元以上,三大建設合起來可能要兩兆元,甚至更多。不過藍營說,只有《花東快》由中央預算出錢,並明定預算金額,其他兩案,所需預算都只是綠營自行估算,且已修正預算來源,不會用到國家一毛錢。
2. 工程難度過高:
三大建設明訂建設時間不超過10年,不過環島高鐵,藍營同意改為12年。民進黨仍質疑,公共工程需要可行性評估、環評等程序,加上工程複雜,不應強迫行政機關建設期間。藍營認為,這三大建設案並非現在才提出,過去都已討論過很久,不是現在才從零開始啟動,且現在科技日新月異,10年時間並不算短。
3. 立法院可以立法要求行政部門編列預算嗎?
綠營認為,《憲法》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立法院負責審預算,若主動編列預算,有違憲疑慮。藍營認為,過去幾年包括《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等,由立法院發動的特別預算,並非罕見。
綠營認為,這些計劃即使是立法院發動,也都經行政院同意,並不是立法院強行通過後逼行政院執行,行政院須先評估預算規模,否則恐排擠其他部門預算。